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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13届毕业班同学的温馨提醒

【发稿:王颖 | 审核:王颖| 发布日期:2014-04-15 】
请同学们在4月10日前将就业协议、回函和毕业跟踪表交至李珍俊老师处。另请欠费的同学们按照你们办理缓交学费的时间节点将学费尽快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