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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文件

【发稿:王颖 | 审核:王颖| 发布日期:2014-04-15 】

关于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2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学生在毕业离校之前必须办理毕业确认。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

⑴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⑵学生前往校资助部门现场办理确认工作。

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需要在631日之前完成,

2.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考取专升本的贷款毕业学生,在就读本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91日开始自付利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各系要组织2012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金融知识和诚信宣传活动;指导帮助他们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1),并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提醒他们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要督促学生及时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2),并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考取专升本需要申请继续贴息的,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上学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3),并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确认。

三、工作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系应予高度重视,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名单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系要准确掌握贷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确保通知到每一个人。同时,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不同要求,指导毕业生按要求进行毕业确认或办理相关手续。